武汉海事局实施气象类四级(蓝色)安全预警
发布时间:2015-08-08 来源:中国水运 作者:长江船运网点击:次
长江船运网: 武汉中心气象台2015年8月08日16:15时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3小时,南漳、鄂州南部、江夏南部、咸宁、通山、崇阳、通城、荆门北部有7—8级大风,伴有雷电,局部雨量30—50毫米,请注意防范。武汉海事局决定实施气象类四级(蓝色)预警,预警范围为武汉局辖段水域。
请各船舶、船舶单位: 1、各船舶单位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2、请过往船舶注意收集海事部门预警信息,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自身安全,如安全航行无保障时,应提前选择安全水域锚泊,以策安全;3、各船舶应服从海事管理机构指挥,发生险情或发现他船发生险情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请各海事处 :要密切关注辖区气象变化,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和航行警告,加大现场巡航、检查和安全宣传的力度,严格落实恶劣气况下的渡口渡船禁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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