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海事处终止气象三级(黄色) 水上交通安全预
发布时间:2015-12-06 点击:次
2015年12月06日07: 00时左右, 石首处辖区江面水域出现了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大雾。石首海事处自2015年12月06日07:00时起实施 气象灾害类三级安全预警,预警范围为长江干线茅林口——五码口之间水域。请各船舶、船舶单位:注意收听有关安全预警信息,密切关注气象变化,采取各项预防措施,注意安全,及时扎雾等候,严禁冒险航行,防止碰撞、搁浅、触礁(损)等险情发生,发现异常及时向海事部门报告;客渡船选择停航,等雾完全消散后开航。石首海事处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