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易燃易爆危险品船舶通过葛洲坝有关
发布时间:2016-01-01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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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安全〔2015〕35号
关于2016年度易燃易爆危险品船舶通过葛洲坝
有关事宜的通告
各船舶、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三峡工程2015年试验性蓄水实施计划的批复》(国汛〔2015〕14号)、《长航局关于2016年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计划的意见》(长航道〔2015〕394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易燃易爆危险品船舶通过葛洲坝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过坝通道:
1.2016年度,易燃易爆危险品船舶通过葛洲坝枢纽二号船闸。
2.葛洲坝二号船闸消防工程改造施工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品船舶通过葛洲坝枢纽的通道另行通告。
(二)2016年1-4月下泄流量不小于6000 立方米/秒(同时满足葛洲坝下游水位不低于39.0米)。此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品船舶通过葛洲坝三江及二号船闸的吃水按3.3米控制。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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