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型油轮海南抱虎角附近海域偷排生活垃圾被罚款4万元
发布时间:2017-11-21



据中新网报道,海南清澜海事局近日依法对在海南海域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新加坡籍“TAI HUNG SAN(太行山)”轮实施四万元人民币行政处罚。
今年9月15日,清澜海事局接到天津南疆海事局移送的新加坡籍“TAI HUNG SAN(太行山)”轮涉嫌于2016年12月20日在海南抱虎角附近海域违法排放生活垃圾违法案件。由于案件复杂,接到案件后,清澜海事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案件相关材料、证据进行梳理,组织专题会对处罚依据和处罚金额等进行讨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船舶所有人“HUA XIN SHIPPING PTE LTD”四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11月16日,“HUA XIN SHIPPING PTE LTD”委托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到该局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接受了行政处罚,并现场缴纳了罚款。

据了解,“TAI HUNG SAN(太行山)”轮是2010年建造的新加坡籍超大型油轮(VLCC),载重吨317,924,长333米,宽60米。

比较有意思的是案发地点在海南,却是天津南疆海事局移交给海南海事局的。但是查询海运圈公众号的PSC检查记录中也没有发现该轮在天津有PSC检查的记录,而且该轮近两次的PSC检查都是0缺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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