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民注意!闲置污水处理装置,最高要罚2万元 (图文)
发布时间:2017-12-06
近日,交通执法水上大队在嘉陵江主城水域开展冬季船舶防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嘉陵江中渡口码头附近水域,一运输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闲置被查处,责任人面临2千元至2万元的行政罚款。

当时,执法人员协同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登船对一从湖北拉着2千吨大米到重庆的运输船进行常规检查。其中,环保检测机构工作人员提取了该船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待测样本;执法人员又对船舶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检查。
当执法人员对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检查时,其船长支支吾吾,面色难掩尴尬。果然,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运输船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根本就没有投入使用,属于闲置状态。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待测样本检测结果需要等待7个工作日。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该运输船责任人将面临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冬季是三峡水库的蓄水期,嘉陵江水流速度减慢,水质易恶化,而嘉陵江主城水域又密布饮水源取水口。故,执法部门适时开展了冬季船舶防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重点主要为以下五方面:
一是检查船舶防污证书文书的配备及记录情况。
二是检查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
三是检查船舶污染物排放情况。
四是检查船舶作业活动污染防治情况。
五是检查船员防污染操作情况。
另外,这次整治还包括:
运输船舶凡是向水体排放残油、废油、垃圾的,一经发现,最高罚款5万元;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船舶拆解、打捞的,最高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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