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真手雷、枪…52名洪泽湖“霸主”拿着这些去盗砂(图文)
52 名被告组成的犯罪团伙,在明知洪泽湖禁止采砂的情况下从事非法采砂活动,非法采砂约 28 万吨,价值合计 1000 余万元。

△宣判现场。通讯员供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些来自洪泽、盱眙、泗洪、南京,以及安徽利辛、明光、淮北和福建漳州等地区的 52 名犯罪分子,大部分人都有过犯罪前科。仿真手雷、砍刀、气手枪、手铐等成了这些洪泽湖水面上"霸主"的装备。12 月 15 日上午,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分别以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对 52 名被告人分别处以单处罚金 4000 元到 17 年 6 个月不等的判决。
夜幕降临,洪泽湖上突现"忙碌"
"公安局吗?我是明祖陵镇的居民,我想报案,在我们这的洪泽湖一到晚上就有大量采砂船采砂,来来往往有很多条船,还影响我们渔船作业,不让通行。" 2015 年下半年开始,江苏省盱眙县公安部门经常接到周边群众类似举报。尤其是进入了浅水季节的洪泽湖上,出现大量的采砂船,特别是到了晚上,水面变的更加"热闹"起来。
而早在 2014 年 8 月,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就联合发文,将洪泽湖水域列为禁止采砂区域。
然而,一群有着前科的犯罪分子,却看上了这片鱼虾肥美,波光粼粼的区域。他们将本可以养殖、灌溉的洪泽湖水面划分为自己的"势力范围",统一安排人员食宿,有人负责联系采砂船采砂,有人负责编号管理或维修采砂船,有人负责量船、收费,有人负责站岗放哨,还有人去负责寻找非法采砂活动的"保护伞",俨然把自己当成了洪泽湖水面上的"霸主"。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他们要求来往的采砂船与拖砂货船必须先到他们那开票缴纳费用,再凭票进行采砂,同时规定在夜间作业的船只禁止开灯,并安排专人在夜间进行巡查,对发现未开票而私自采砂的采砂船主强行索要 3000 至 5000 元不等的"罚款",甚至还发生了因争夺势力范围而导致的命案。
秘密侦查,52 人被"一锅端"
接到群众举报后,盱眙县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从全县抽调业务骨干,开始了秘密侦查。经过近一年的侦查,逐步摸清了以姜某等刑满释放人员为团伙的非法采砂、故意伤害等的犯罪事实。
由于该案系严重破坏洪泽湖水域安全、矿产资源安全的水上犯罪重大案件。江苏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 2016 年打击环境犯罪"清水蓝天"行动第一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在掌握了犯罪事实的情况下,盱眙县公安局开始了收网活动,为避免犯罪分子逃脱,该局采取"定点跟踪、一网打尽"的办法,从全县各乡镇抽调警力,采取集中抓捕行动动,分多个组奔赴浙江、安徽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 52 人。至此,一个有组织的游弋在洪泽湖上的带有黑恶势力的非法采矿犯罪集团被彻底打掉。
采砂大盗大部分有过犯罪前科

△庭审现场
2017 年 9 月 26 日,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采矿案件,这是该院有史以来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的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一天的庭审,这起案件的事实逐渐明朗:有犯罪前科的姜某伙同章某、郭某等人,在洪泽湖南线 19 号和 20 号航标附近的水域(属盱眙境内)下发现有大量湖沙,遂安排人员占领该水域,并悄悄组织开挖航道,使之可以顺利进行非法采砂活动。
之后,为了牟取暴利,姜某先后与林某、谢某、赵某等人合作,在明知洪泽湖禁止采砂的情况下,从事非法采砂活动,并且不断组织人员加入,最后形成了一个有 50 多人组成的重大非法采砂团伙。庭审中现代快报记者得知,这些来自洪泽、盱眙、泗洪、南京,以及安徽利辛、明光、淮北和福建漳州等地区的犯罪分子,大部分人都有过犯罪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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