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航就是停生计,缴纳罚款是家常便饭,内河船民生存困境谁能懂?(图文)

以前的个体船运, 停机器就是停生计, 一旦停船就要想办法联系业务, 空余时间就要想办法保养机器, 跑业务要自己联系货源, 能装的货物包括粮食( 大米、 小麦、 玉米、 高粱等) 、 钢材( 分为型板管丝四大类, 还包括废钢材) 、 黄沙和石子等建筑材料。

装上了货物就要负责安全把货物送到目的地。装载粮食允许有千分之三的损耗, 超出了这样的许可范围就要按照市面价格赔偿。 装运钢材时, 有的货主会载明损耗, 没有时就需要相互协商按照吨数计算。 船舶除了航行停靠的就是码头,而最重要的就是装货和卸货码头, 码头都有地磅, 按照地磅出来的数字为准进行货物的收磅和交磅。

因为有损耗, 也为了多装多赚钱, 几乎每条船舶都超载, 超载了的船舶的吃水会很深, 船边与水面几乎齐平。 根据吃水的深度, 海事处机构超载一抓一个准, 抓住超载的船舶一般对其进行罚款, 罚完款又不能让船舶返回卸载而只能默许其继续航行直至目的地, 这就导致罚款只是一种形式达不到惩罚的目的, 罚完款的船舶继续驶向目的地, 危险仍旧存在。

船民把这样的罚款当成了家常便饭, 当成了“ 交养路费” , 他们被罚一次款后就获得了护身符, 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 其他海事机构不得再以此次装货超载进行处罚, 于是船民整个航行就畅通无阻。 这样的航行就导致船民主动申请罚款, 找到相熟的海事处还可少罚一点以获得处罚单证而使以后航行顺畅。

从1989年到2002年间国家所要征收的税费较多, 船民精神压力很大。 跑船必须齐备水上派出所颁发的船民证和船舶户口簿以及海事局颁发的航行簿和船检证。 每过一个航道站需要交付一次航养费, 这个费用至2008年停止收取了。 此外还要交给运输管理所运管费和附加费, 工商管理局要收取工商管理费, 水上派出所要收取水上治安管理费, 船舶每过一道闸门都要交过闸费。 林林总总一年要6 000至8 000元不等。除此还有船舶的折旧、 船舶的修理和添置船上必备用具( 缆绳、 电瓶、 撑篙和油布) , 船舶一年利润微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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