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局加强辖区船舶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8-11-12
为贯彻落实《长江海事局关于做好2018年四季度水上交通事故预防预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辖区船舶交通安全,及时消除船舶安全隐患,确保船舶适航,重庆局加强辖区船舶安全检查。
11月12日上午,巴南处执法人员乘“海巡12157”在大沙码头、李家河水域对辖区船舶“银丰XX”“贵源XX”“津洲XX”“渝集XX”“荆楚XX”实施登船检查,执法人员检查了船舶及船员证书、船舶操纵设备、消防救生设备、船舶信号装置、防污染设备、系锚泊设备、安全记录等情况。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向船方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其认真整改。执法人员提醒在港停泊船舶:一是关注水位变化,停泊时加强值班,及时调整船位;二是严禁超载运输,装载时要注意配载,装载高度不能影响驾驶台正常瞭望;三是落实恶劣天气禁航制度;四是做好船舶垃圾记录,确保船舶垃圾去向明确,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