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事局实施雷电三级安全预警
发布时间:2018-04-13
重庆市气象台 2018年4月12日23时30分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2日2330时至13日12时,我市渝中、九龙坡、大渡口、南岸、江北、沙坪坝、渝北、巴南、北碚、永川、璧山、江津、长寿、涪陵、忠县、丰都等区县将有雷电产生,局部伴有短时强降雨、阵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据此重庆海事局决定自2018年4月12日2330时实施气象类雷电三级安全预警,预警范围为长江上游永川界石盘至忠县石槽溪之间水域(长江上游824KM至383KM)。请相关海事处现场执法人员加强宣传,及时通报气象信息;严格落实渡口渡船禁航制度,重点渡口派人驻守;严厉打击船舶违章冒险航行,确保通航秩序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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