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冒险“违章雾航” 收到3500元罚单(图文)
发布时间:2018-01-23
浓雾未散,冒险开航被处罚。昨日,记者从宜昌海事局获悉,“健安XX”轮被处以罚款3500元的海事行政处罚,这也是《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宜昌海事局开具的首张“违章雾航”罚单。
1月17日6点半,宜都海事处辖区通航水域因浓雾实施禁航管制,上下水船舶同时禁航。11点10分左右,个体经营船舶“健安XX”轮在浓雾未散的情况下,从关洲尾锚地擅自开航上行至车阳河综合码头靠泊作业,严重扰乱通航秩序。随后,海事执法人员针对该轮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取证,并于18日对该轮严格依法进行了处罚,开具了罚单。
海事部门介绍,《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中,明确了长江干线水域能见度不良时船舶禁航条件,并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长江中游部分水域近期多有浓雾发生,过往船舶要及时关注气象变化,遇有大雾及时锚泊扎雾,切勿违章冒险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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