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洋988后续】已强制刑事拘留部分上船人员(图文)
上周,本公众号报道了关于江海洋988在行船途中遭遇“打”“劫”事件,点击链接回顾:江海洋988:航行中遭遇“打”“劫”,竟是卸货纠纷报复? 事件报道后,在航运圈内激起一波波愤慨的声音,有强烈谴责登船者、要求法律严办的,也有想听听另一方声音的。 近日,货主方也联系到小编,要求将他们的声音也公之于众,是非曲直让群众判断,为防止事件报道出现偏颇,小编特联系事件几方主公人,将他们的声音一起公布。 官方:长航公安安庆分局 现已按照法律强制刑事拘留了3个上船的人,其余正在调查中。 承运人:船东余老大 事实情况和之前描述内容一致,所有的证据都有存档,因为船东是跟代理签订的合同,和货主并没有直接关系,船方认为代理和货主的矛盾不应牵扯到船上,该事件和船上没有任何经济纠纷,另外在此事件中,船方经济损失严重,在近两个月的时间内只装了这一票货,并且至今未拿到11万延期费用。 托运人:货主 以下内容均由货主方提供 2017年12月初货主公司联系了重庆某代理公司,请代理公司联系船舶装运货物,遂找到了江海洋988船。2017年12月6日江海洋988船在重庆丰都某码头由船主签署提货单,装载了3502吨标的货物。 2017年12月27日船到达安庆约定卸货码头,于29日开始卸货,至2018年1月2日卸货2700余吨。当时标的货物价格处于大幅度上涨行情趋势。29日,船上还剩900余吨货物待卸时,代理通知船长停止卸货,并向货主额外索要15万元延期费,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之后代理指挥船舶拒不卸货。1月2日,在未经货主同意的情况下,船上带着总价值40余万元的货物向下游开去。 之后,代理私自在江苏各码头兜售货物,事发后货主多次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定此事件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不在他们管辖范围而不予立案侦查。在此期间,该标的货物数次降价,代理拒绝协商,拒不交还货物,货主因未能按时按量向购货方交付货物,造成了高额损失。 2018年1月20日凌晨,货主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江海洋988船行经安庆长江大桥,遂登上该船,向船方询问货物去向,期间并没有发生激烈肢体冲突。 21日早间,船主赶到安庆后约货主上船协商,货主一人登船后拿出船主签字的提货单与之商议,期间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货主颈部手脚多处创口、软组织损伤,并引发轻微脑震荡。长江航运公安安庆分局接警后驾驶快艇向上游追寻,2个多小时后赶上了江海洋988 船,并将发生冲突的人员带到岸上审讯。 货主公司人员得知货主情况,自发从陆路追赶船舶,在望江境内华阳附近江面找到了该船,工作人员并无恶意,赤手空拳上船追问货物下落,登船后双方爆发了强烈的肢体冲突,都造成了一定的创伤。后经医院检查,货主方多人受伤,其中三人伤势较重,头部面部多处被劈砍的伤口,仍在医院观察治疗。 此次事件,前后来龙去脉即是如此,代理对此次船货双方的误解冲突负有直接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占用船舶长时间不卸货,将货主货物擅自运走兜售,给船货双方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