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船舶跑“客运” 行政拘留10日(图文)
发布时间:2018-04-24
本报4月22日讯 1月20日至4月底,省安委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在此期间,怀化新晃3名船员就因非法从事旅客运输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这是今年怀化海事联合公安机关查处的首例非运输船舶非法载客违法行为。
3月20日,怀化市地方海事局通过视频监控发现新晃侗族自治县波州镇波州码头3艘自用船非法载客,当即按照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八个一律”处罚措施,依法暂扣非法从事旅客运输的3艘船舶,并将3名船员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4月13日,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3名船员下达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怀化海事以“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为抓手,始终保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高压态势,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水上视频监控力度,及时处置辖区内非运输船舶非法载客违法行为,全覆盖、无死角地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截至目前,怀化海事共出动执法人员328人次,检查各类船舶838艘,排查安全隐患42处、重大安全隐患1起,均已按照“一单四制”要求整改到位。
下一步,怀化海事将继续加强辖区重点渡口码头的现场巡查、安全监管和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力度,严厉打击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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