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指数停止发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以及上海、山东、浙江、福建、广东、苏州等省市发布的延迟企业复工不早于2月9日24时的通知,指数的样本数据不足,决定停止发布《2020年运价指数发布日公告》中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的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