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事局依托新版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连续查处重点跟踪船舶
发布时间:2018-01-12
近日,泰州海事局通过新版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系统FSC选船模块快速获取重点跟踪船舶信息,对重点跟踪船舶实施重点监管。
1月9日上午,海事执法人员通过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系统FSC选船模块进行日常选船,执法人员打开FSC选船界面查询后发现“全顺兴XX”红色字体提示为必检船。经过详细查询得知,该轮于2018年01月05日被交通部海事局审批同意列入重点跟踪船舶,申请列为重点跟踪单位为海南清澜海事局,跟踪原因:海事管理机构认为需要重点跟踪检查或协查的,备注显示:该轮2017年12月10日0653时装载3000T砂子离港时在17#标附近搁浅,未按要求向海事部门报告,我局发现后要求其脱浅后重新靠泊配合调查处理。但是该轮在拖轮协助下脱浅后,擅自关闭AIS设备,拒绝接受调查处理,离开清澜港,驶向不明。
随即海事执法人员通过系统提示的AIS位置信息,第一时间抵达该轮靠泊码头,发现该轮刚刚抵港,正在进行靠泊作业,待该轮靠泊完成后执法人员对该轮实施了登轮详细检查。该轮船主对搁浅事故心存侥幸,逃避调查,现场执法人员讲明原由并按照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要求对该轮实施了监督检查,并责令该船至重点跟踪申请单位接受处理。
据悉,这是2018年以来泰州海事局发现并检查的第三艘重点跟踪船舶。自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实施后,泰州海事局执法人员充分利用安全监督管理系统FSC选船模块进行目标船的选择,实施差异化的检查频次,增强了海事执法目标船舶选择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了海事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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