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海上起火 海事火速救援
发布时间:2019-08-29
8月28日上午9时许,盐城海上搜救中心接连云港海上搜救中心通报“一渔船报‘一不明船舶在34°33′46″N/120°23′15″E处(距灌河口约20海里)起火、船上未见人员’,请求协助处置”。
8月28日上午9时许,盐城海上搜救中心接连云港海上搜救中心通报“一渔船报‘一不明船舶在34°33′46″N/120°23′15″E处(距灌河口约20海里)起火、船上未见人员’,请求协助处置”。
接报后,盐城海上搜救中心立即调派海事“海巡0616”前往事发海巡核实险情信息,并协调附近风电场运维船只立即赶往事发海域查看船舶火灾情况、搜寻遇险人员。海巡艇抵达现场后在船上级周围未发现遇险人员,但渔船后甲板有6个煤气罐、随时有爆炸可能,救助人员立即利用船上消防泵对渔船进行灭火、冷却处理,防止发生煤气罐爆炸事故。
漂浮失火渔船严重威胁周围船舶航行安全,为防止发生此生灾害,海事部门一方面发布航行警告信息、提醒过往船舶远离事发水域以策安全;一方面抓紧时间扑灭船上明火、对煤气罐等重点区域进行冷却。经过7个多小时的紧张处理、冷却,下午17时许,搜救中心根据现场反馈情况,综合评估指令“海巡0616”将漂浮渔船拖带回港;现场救助人员克服船体温度高、失火渔船未知风险多等困难,登轮进行查看并进行带缆绑拖。目前,失火渔船已被安全拖带进港,事故具体原因仍待相关主管机关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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