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艘来沪船舶航行浦江上 竟有3艘存有烟花爆竹 乱放会受治安处罚(图文)
发布时间:2018-01-17

图片说明:经民警教育,船主自愿将烟花爆竹上交。
东方网记者李欢1月15日报道:按照传统习俗,在船上工作的人在节日期间要燃放鞭炮。为确保上海水域节日期间零燃放,水上公安局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大了对辖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查处力度,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日前,水上公安局巡(交)警大队民警在黄浦江外环内的中粮码头水域对4艘来沪船舶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排查管控工作。经过逐艘宣传检查,竟在其中的3艘船舶生活舱内发现存有烟花爆竹的情况。船主自称是从外地购买的,准备在节日期间燃放。经民警耐心宣传教育,船主自愿将烟花爆竹上交,并承诺在沪期间严格遵守本市相关烟花爆竹管控规定。
经了解,部分船民到上海后因与外界接触少,并不了解上海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相关规定,水上公安局民警每天都要到各个船舶停靠的锚地、码头进行巡逻,通过上码头、登船舶、拉横幅、发放宣传单、在巡逻艇LED屏滚动播放宣传语等方法,将上海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相关规定告知到黄浦江上每一艘船舶。
自2017年12月26日至今,水上公安局民警在上海水域持续开展排查管控,在14艘船舶上共查获爆竹鞭炮3箱(48000响)、高升18支、手持烟花52根、春雷炮16发、礼花桶2个。下一步,水上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查控工作力度,对黄浦江上所有船舶进行逐一排查,切实做到禁放区域“零燃放”,确保城市水域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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