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通航局关于查处配员不足船舶的情况通报(图文)
近期,三峡通航局对船舶配员的问题深入现场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向广大船方朋友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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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基本情况
远洋1007轮
2018 年 2 月 28 日 12:50 时,三峡坝区海事处黄陵庙执法大队在乐天溪下锚地对“远洋1007”轮进行登轮检查时,发现“远洋1007”轮未按规定配备足数船员,缺三副和机工各一名,机工田应福于 2 月 27 日上午在宜昌磨盘港离船,三副代羲忠在过闸安检结束后经向船长请假于磨盘港离船。
远洋1008轮
2018 年 2 月 28 日 10:00 时,葛洲坝区海事处庙咀执法大队在葛洲坝二号闸下游靠船墩对“远洋1008”轮进行登轮检查时,发现“远洋1008”轮未按规定配备足数船员,缺三副一名、水手三名,三副王春福于 2 月 26 日下午未经请假在磨盘港离船,水手李隆树、谢文磊、熊庆三人在过闸安检结束后于 2 月 23 日下午在磨盘港离船。
远洋9003轮
2018 年 2 月 28 日 13:10 时,三峡坝区海事处黄陵庙执法大队在乐天溪下锚地对“远洋9003”轮进行登轮检查时,发现“远洋9003”轮未按规定配备足数船员,缺三副一名,三副舒小彬于 2 月 23 日上午经向船长请假在宜昌临江坪锚地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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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处理情况
危险品船舶监管是我局通航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危险品船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引起的事故都将对三峡通航造成巨大影响。时值春运、全国“两会”及三峡南线船闸与葛洲坝一号闸停航检修期间,重庆市泽胜船务(集团)公司所属“远洋1007””、“远洋1008”、“远洋9003”三轮配员不足违法行为,反应了该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严重不足。现依据相关法规及管理规定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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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船务公司的处理
针对“远洋1007””、“远洋1008”、“远洋9003”三轮配员不足违法行为,依据《三峡通航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 4 项,对重庆市泽胜船务(集团)公司分别进行记分,合并共记 300 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对重庆市泽胜船务(集团)公司分别进行罚款处罚,每起违法行为罚款 34000 元,3 起违法行为合并共处罚 102000 元。
依据《水上安全管理约谈规定》第二条第(三)项,对公司法人代表、分管安全、人事的有关负责人及公司宜昌办事处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要求公司相关负责人深入分析违法行为产生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严堵漏洞,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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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船舶的处理
依据《三峡通航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 37 项,对“远洋1007”、“远洋1008”、“远洋9003”三轮各记 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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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关当事人的处理
依据《三峡通航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 7 项,对“远洋1007”船长李宁宣、“远洋1008”船长余池及“远洋9003”轮船长熊森各记100分;依据《三峡通航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 15 项,对“远洋1008”轮三副王春福记 100 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对“远洋1007”船长李宁宣、“远洋1008”船长余池及“远洋9003”轮船长熊森各罚款 4000 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代码21022,对“远洋1007”轮船长李宁宣、“远洋1008”轮船长余池及“远洋9003”轮船长熊森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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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
希望各航运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船舶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强化船员遵章守法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三峡通航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及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好三峡河段通航安全。
三峡通航将继续加大对船舶配员的检查力度,进一步保证船舶在三峡河段的航行安全。
自 3 月 1 日以来,三峡海事共拦截抽查过闸船舶 164 艘次,查处配员不足船舶14艘,登轮突查期间,三峡通航的纪检人员也会在场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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