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海事扎实做好枯水期大型船舶吃水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05
进入四月份之后,长江下游水位逐步上升。据镇江水文站发布的信息显示,长江江都段的高潮潮位已由最低时的2.34米(1月11日)上涨至4.84米(4月2日)。在未来的几个月,长江水位将逐步上涨,这也意味着扬州海事圆满完成枯水期安全监管。
每年12月份至次年3月份,长江水位较低,称为枯水期。枯水期期间航道尺度变小,槽口、浅区增多,进出港船舶的可航行宽度受到限制,危及船舶航行安全。自去年12月份以来,扬州海事高度重视枯水期船舶安全监管,结合“春雷百日安全行动” 的要求,加强“超吃水”等重点船舶安全监管。
该局督促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人员提前走访各码头单位,进行相关监管要求的宣贯。依托码头管控出港重载船舶,督促码头、船舶严格按照长江航道部门公布的维护水深控制吃水,严禁谎报瞒报吃水。
同时建立辖区船舶吃水核查机制。对于进入本辖区靠泊的载重吨为50000吨以上的海轮,将其所申报的实际载货吨位与吃水记入台账,通过与往年数据比对等方式确认船方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并通知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对于目的港为安庆以上船舶,执法人员对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实施100%网上核查,并建立吃水核查台账,将船舶吃水信息录入船舶吃水核查登记表,及时流转现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对不如实申报吃水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枯水期以来,扬州海事加大了对靠泊海船吃水的现场核查力度,并对相关船舶严格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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