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冒雾航行” 岳阳海事首开罚单(图文)
发布时间:2018-04-09

湖南日报新湖南4月9日讯(记者 徐典波 通讯员 胡晓)4月8日,湖南益阳籍船舶“湘益阳机56**”轮因船舶冒雾航行被岳阳华容海事处处以罚款2000元。这是《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特别规定》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岳阳海事部门开出的首张“冒雾航行”罚单。

4月2日05时55分,因辖区大部分水域已出现大雾,能见度不足200米,对船舶安全航行造成影响。岳阳海事局决定实施禁航管制,上下水船舶同时禁航。8时35分,益阳籍船舶“湘益阳机56**”轮在浓雾未散且禁航管制未解除的情况下,擅自起锚开航上行至华容海事处反咀弯道,严重扰乱通航秩序。
华容海事处在接局指挥中心通报后,对该船开展调查取证,并于8日对该轮进行处罚。
分享是一种美徳,欢迎转发给需要的人!长江船运网www.cjcyw.com 微信公众号:cjcyw6 客服微信:14755166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