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海事处重拳出击整治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行为
连云港海事局赣榆海事处认真学习7月27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治理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落实《连云港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两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成立整治“两船”专项小组,与边检及当地政府联合行动,加大整治“两船”力度。这使原来在酒精船码头、龙王河、韩口河、木套河等渔港水域内顶风作案违法装卸作业的“两船”得到整治。


Q&A
说了这么久,那么你知道什么是“两船”?
“两船”是指参与海上运输的内河船、砂石运输船,其主要存在跨航区航行、超载、配员不足和船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另外还有一定数量检验证书失效船舶和“三无船”。
今年以来,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特别是砂石船内河船涉海运输,事故频发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Q&A整治“两船”势在必行,那赣榆处又是怎么重拳出击整治区域内“两船”的呢?
1、建档
依据前期调查摸底,分门别类建立了一船一档(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砂石货源地、靠泊装货码头等信息档案。
2、夜查
执法人员白天陆域巡查,防违建码头靠泊砂石船,并掌握各砂石货场、码头点有无新进砂石。夜晚,则在高潮来临之前,提前蹲点守候,对刚靠泊的船舶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利用夜间潮水进行突击检查应经成为赣榆海事处查处非法两船的惯性动作。
3、联动
拓展政府、边检联合执法深度。充分利用好海砂违规进入建筑市场的政策契机,形成政府领导、单位合作、司法介入的联治格局。有效的实现了“两法衔接”,8名沙石船船东、船员、沙头、码头经营人被法院判刑。
4、延伸
积极向安委会反映,约谈货主企业--赣榆酒精厂杜绝雇用内河船从事海上运输,使得青口河口酒精违建码头一年多处于无货可运的状态。宣贯《海安法》第48条,渔政部门出面保持木套、龙王河口渔港的性质及功能,打击渔港沙石装卸业。梳理《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要求,请求水利部门牵头组织内河入海口附近违建码头清除。
5、效果
整治活动中,坚持“严要求、零容忍、重惩处”,初步形成了“两船”整治的高压态势,提高违法成本,迫使船东主动放弃。通过现场处罚和教育,船员安全意识有所提高,通过整治,辖区砂石船数明显减少。今年,累计开展集中行动8次,巡航里程2140海里,出动执法人员184人次,共查处违法砂石运输船舶20起,其中砂石船8起,内河船12起,分发宣传彩页100余张。
连云港海事局在“两船”整治方面虽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仍需立足当下、着眼长远,保持联动优势,创新方法,多手段多环节打击海上砂石产业链,坚决遏制砂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