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183艘客船节前“体检”
9月17日上午,停靠在舟山定海三江客运码头的“飞舟16”高速客船驾驶台里,舟山海事局执法人员正对该船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动态信息未更改等两项缺陷项目进行复查。该船复查合格后,海事部门允许其投入国庆期间营运。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国庆水上客运高峰,以安全客运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舟山海事部门自8月12日起在辖区内全面开展节前客渡船安全大检查工作,目前已完成辖区23家客渡运企业、183艘客运船舶以及8艘企业自备客船的初查工作,进入复查阶段。
海事部门走访客运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在恶劣天气下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船舶维护保养制度及水上客运安全“五项制度”的实施情况,信息传递、岸基保障及安全生产的自查开展情况,对《客船单船检查手册》的对照、使用情况,对船岸应急演练的执行情况和对突发情况的防控能力,以及对上次客渡运船舶检查时签发的《安全管理建议书》整改情况等。
海事执法人员还登上客运船舶,检查主副机、舵机以及航行设备(特别是AIS、雷达等)的效用、维护,救生设备的配备和技术状况,消防设备的配备和效能状况,滚装客船车辆和货物系固绑扎情况,客船“五项制度”、船员休息值班和调派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船岸应急演练等应急反应计划落实情况等。同时还检查了船长对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情况下的开航标准熟悉情况,驾驶员对航路风险点熟悉情况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等。
初查中,海事执法人员对客渡运船舶《客船单船检查手册》配备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是我们舟山海事局首先创新提出,之后又由浙江海事局在全省海事推广实施的制度。”舟山海事局船舶监督处曹有华介绍,“手册上对船舶的设备配备情况、救生设施相关规定等都列有具体的清单,相当于为每一艘船建立了一个档案,无论是船舶自检还是海事检查,通过查看手册,船舶设备情况、是否符合规范、以往各次检查情况等等都能够一目了然。”
在对部分老旧滚装船和高速客船的检查中,海事部门采取“开放式安检”模式,主动对接辖区船检机构,要求企业岸基管理负责人全程参与,促进检查质量提升,督促企业自觉强化主体责任、树立安全理念。
初查工作已于9月14日基本完成。检查中累计发现缺陷1128项,平均缺陷6.2项,缺陷主要集中在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主动力与辅助设备、航行安全等四个方面,如救生衣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存放位置不对、火警控制面板未保持常开、部分应急照明灯故障等。
目前海事部门正在督促相关企业和船舶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抓紧进行整改,并逐步对其开展复查,预计将于9月25日前完成复查工作,确保所有缺陷得到整改,保证所有参与国庆期间水上客渡运的船舶都能以健康优良的状态迎接祖国生日。